退休金月領還是一次領:理解「退職所得」免稅關鍵
談到勞退金怎麼領較省稅,核心不是「月領一定好、一次領一定壞」,而是要先理解「退職所得」的免稅計算規則,再回頭評估自己的年資、金額與稅率。勞保老年給付屬於人身保險給付,全額免稅;但勞工退休金(不論新制或舊制)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的退職所得,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才會被課稅。以一次領為例,目前是用「18 萬元 × 可計入年資」為免稅額,超過的金額再乘以 50% 列為所得,按你的綜合所得稅率課稅,因此像 700 萬一次領、年資 35 年的案例,就會出現 35 萬元需課稅的情況。
勞退金月領每年 60 萬,為什麼看起來「完全免稅」?
延伸問題是:「月領每年 60 萬,真的完全免稅嗎?」關鍵在於:新制勞退選擇按月領時,實務上常被視為類似「年金化給付」,在多數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會落在所得稅法對退職所得、年金給付的免稅範圍之內。對多數勞工而言,若試算結果顯示每年領 60 萬,通常在現行制度下是可以不計入課稅所得的,因此案例中才會說「在免稅範圍內」。但這個「60 萬」不是一條寫死的魔法線,而是建立在當年度法規、給付性質(確定是退職年金而非一般薪資)及你本人的年資條件上,因此不能一概而論「人人月領 60 萬都一定免稅」。
舊制轉新制、一次領與月領:做選擇前該注意什麼?
舊制勞退本身只能一次領,想享有月領、分散稅負的優點,就得先全額轉入新制個人帳戶,才符合「轉入當年不課稅」的規定。如果像案例中王先生,只把 450 萬中的 200 萬轉入新制,其他先領出來,實務上公司仍會以 450 萬為退職所得開扣繳憑單,等於你在轉入當年就先產生課稅問題。真正的關鍵步驟是:先上勞保局網站,用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試算「一次領」與「月領」的金額,再套入退職所得免稅公式,對照自己的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思考三件事:是否需要舊制全額轉新制?一次領是否會讓那一年所得暴衝?月領是否能在合法免稅或低稅率區間內穩定領取?
FAQ
Q1:月領每年 60 萬,一定免稅嗎?
A:不是人人一定免稅,需視給付性質、法規與年資條件而定,多數符合條件的新制年金化給付,才有機會落在免稅範圍。
Q2:舊制勞退轉新制一定要「全額轉」嗎?
A:若要享有「轉入當年不計退職所得、不扣稅」的待遇,必須全額轉入新制帳戶,部分轉入則可能當年就被視為退職所得。
Q3:一次領與月領要怎麼做稅務比較?
A:先用勞保局系統試算金額,再以「18 萬 × 年資」計免稅額,超過部分乘以 50% 列為所得,依你全家的綜合所得稅率估算,兩種方式逐年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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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 10 項免稅及其他不列所得額項目 因 2020 年期間受新冠病毒疫情衝擊,政府宣布該年綜所稅申報截止日期延至 6 月底,對許多民眾來說相當有感,因可多些財務支出的緩衝期,但還有沒有更多節稅的方法,能讓荷包省點錢呢? 懂得節稅就能少繳稅。提醒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善用免稅或其他不計入所得額的項目,即可達到節稅效果。納稅義務人不妨先檢視自己是否符合其中條件,包括許多人透過網路拍賣,出售家中二手衣物或家具的小額所得,或者勞工加班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其實不須繳稅,這些也是許多人可能忽略,或者較為不清楚的規定。 以下列舉 10 項與一般人相關,可免稅或不用計入所得額的項目,供讀者參考: 1. 賠償金、撫卹金或死亡補償 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4 款規定,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取得之賠償金,以及個人因執行職務而死亡,其遺族依法令或規定領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均免納所得稅。 例如勞工獲得公司賠償,屬於損害賠償性質,免納所得稅;但是如果遇有經法院刑事判決確定構成《刑法》詐欺罪案件,被害人所獲賠償金或和解金加計原取得之利得,超過未取回之投資本金部分,還是要計入其獲償年度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2. 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的利息 例如聘僱人員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規定提撥的自提儲金及所領取的離職儲金及其孳息,免徵所得稅。 3. 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 《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或者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屬於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4. 出售土地或家庭日常使用衣物、家具所得 《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6 款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或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儲備戰備物資而處理之財產,其交易之所得免納所得稅。」 在出售土地部分,《所得稅法》第 4-4、4-5 條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交易之房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納所得稅。但符合第 1 款規定者,其免稅所得額,以按第 14 條之 4 第 3 項規定計算之餘額不超過 400 萬元為限: 1.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 •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 6 年。 • 交易前 6 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 6 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 2.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 37 條及第 38-1 條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 3. 被徵收或被徵收前先行協議價購之土地及其土地改良物。 4. 尚未被徵收前移轉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 另外,一般民眾經常以網拍將家中衣物、家具售出,財政部即曾於「網路交易課稅專區」聲明: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但如果網路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述必須課稅的範圍。 5. 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7 款規定,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 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係屬政府之贈與,免納所得稅。 另外,因應新冠病毒疫情,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 3 條規定,發給個人之防疫補償,核屬政府贈與,免納所得稅。 6. 個人稿費、版稅及講演的鐘點費收入 《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3 款規定,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收入免納所得稅,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 18 萬元為限。 一般民眾因翻譯書籍、文件而取得的翻譯費,及因修改、增刪、調整文稿之文字計給之酬費,非屬薪資所得,可免納所得稅。 7. 證券或期貨交易所得 《所得稅法》第 4-1、4-2 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依《期貨交易稅條例》課徵之期貨交易所得,亦暫行停止課徵所得稅;交易損失均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 但財政部網站「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專區」提醒,營利事業之證券交易所得仍維持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課徵基本稅額(亦即適用最低稅負制)。 8. 加班費、伙食費 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第 32 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 46 小時)限度內支領之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之正常工作時間雖亦屬加班,但不計入上述免稅標準之總時數內。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之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 2,400 元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9. 額度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或年金保險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3 類第 5 款規定,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 6% 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10. 扶養親屬 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條件者,每人免稅額 92,000 元(2022 年):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 60 歲,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其年滿 70 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 50%(即 138,000 元)。 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 18 歲,或滿 18 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滿 18 歲,或滿 18 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 1114 條第 4 款及第 1123 條第 3 項之規定,未滿 18 歲,或滿 18 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本文摘自《早點知道就好了:頂尖律師教你 51 個超實用金錢法律常識》,作者:建業法律事務所 資深法律顧問團隊、出版社:金尉。(圖:shutterstock,僅示意/責任編輯:林昕慧;內容純屬參考,並非投資建議,投資前請謹慎為上)
每到繳稅月就欲哭無淚?這10項免稅與不列入所得額,你少用哪一項最傷錢包
【我們想讓你知道】每到繳稅月荷包就大失血?有沒有更多節稅的方法,能讓荷包省點錢呢?善用本文提供的10項免稅及其他不計入所得額的項目,即可達到節稅效果,快來檢視看看! 善用10項免稅及其他不列所得額項目 因2020年間受新冠病毒疫情衝擊,政府宣布該年綜所稅申報截止日期延至6月底,對許多民眾來說相當有感,因可多些財務支出的緩衝期,但還有沒有更多節稅的方法,能讓荷包省點錢呢?懂得節稅就能少繳稅。提醒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善用免稅或其他不計入所得額的項目,即可達到節稅效果。納稅義務人不妨先檢視自己是否符合其中條件,包括許多人透過網路拍賣,出售家中二手衣物或家具的小額所得,或者勞工加班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其實不須繳稅,這些也是許多人可能忽略,或者較為不清楚的規定。 以下列舉10項與一般人相關,可免稅或不用計入所得額的項目,供讀者參考: 1. 賠償金、撫卹金或死亡補償 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取得之賠償金,以及個人因執行職務而死亡,其遺族依法令或規定領取之撫卹金或死亡補償,均免納所得稅。例如勞工獲得公司賠償,屬於損害賠償性質,免納所得稅;但是如果遇有經法院刑事判決確定構成刑法詐欺罪案件,被害人所獲賠償金或和解金加計原取得之利得,超過未取回之投資本金部分,還是要計入其獲償年度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2. 具有強制性質儲蓄存款的利息 例如聘僱人員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規定提撥的自提儲金及所領取的離職儲金及其孳息,免徵所得稅。 3. 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或者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的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屬於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4. 出售土地或家庭日常使用衣物、家具所得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土地,或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儲備戰備物資而處理之財產,其交易之所得免納所得稅。」在出售土地部分,所得稅法第4-4、4-5條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之房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納所得稅。但符合第1款規定者,其免稅所得額,以按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計算之餘額不超過400萬元為限: (1)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自住房屋、土地: •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 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 (2)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第38-1條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 (3) 被徵收或被徵收前先行協議價購之土地及其土地改良物。 (4) 尚未被徵收前移轉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 另外,一般民眾經常以網拍將家中衣物、家具售出,財政部即曾於「網路交易課稅專區」聲明: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必須依法課稅。但如果網路賣家是透過拍賣網站出售自己使用過後的二手商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為不適用而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均不屬於上述必須課稅的範圍。 5. 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領取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及原住民給付,係屬政府之贈與,免納所得稅。另外,因應新冠病毒疫情,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3條規定,發給個人之防疫補償,核屬政府贈與,免納所得稅。 6. 個人稿費、版稅及講演的鐘點費收入 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規定,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收入免納所得稅,但全年合計數以不超過18萬元為限。一般民眾因翻譯書籍、文件而取得的翻譯費,及因修改、增刪、調整文稿之文字計給之酬費,非屬薪資所得,可免納所得稅。 7. 證券或期貨交易所得 所得稅法第4-1、4-2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依期貨交易稅條例課徵之期貨交易所得,亦暫行停止課徵所得稅;交易損失均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但財政部網站「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專區」提醒,營利事業之證券交易所得仍維持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課徵基本稅額(亦即適用最低稅負制)。 8. 加班費、伙食費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第32條規定「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限度內支領之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之正常工作時間雖亦屬加班,但不計入上述免稅標準之總時數內。自2015年1月1日起,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之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2,400元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9. 額度內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或年金保險 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類第5款規定,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10. 扶養親屬 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條件者,每人免稅額92,000元(2022年):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其年滿70歲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免稅額增加50%(即138,000元)。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18歲,或滿18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未滿18歲,或滿18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1114條第4款及第1123條第3項之規定,未滿18歲,或滿18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 本文摘自《早點知道就好了:頂尖律師教你51個超實用金錢法律常識》,作者: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律顧問團隊、出版社:金尉(圖:shutterstock,僅示意/內容純屬參考,並非投資建議)
退休金月領還是一次領?抓住勞退金最省稅關鍵:免稅計算、700萬案例、舊制轉新制一定要全額
【我們想讓你知道】 當你屆臨退休,就近期的勞退制度來說,不論是適用新制抑或新制,都可能需要繳稅,而如若選錯領取方式,將可能在退休隔年申報所得稅時,因超過退職所得的免稅額而需繳稅,那,勞退金究竟該怎麼領最划算? 文 / 余佳璋 許多近期要退休的民眾,勞退金可能還是舊制,如果沒有轉成新制,依照規定,退休金只能一次領取,不可按月領。然而無論是適用新制或舊制,都有可能需要繳稅。 選錯退休金領取方式 可能要多繳稅 60 歲的張先生和 59 歲的王先生是多年一起爬山的老朋友,某次爬山的過程中兩人為了退休金的領取方式討論許久。在科技公司上班的張先生年資 35 年,勞退帳戶內已累積 700 萬元的退休金,打算近期內退休的他傾向選擇按月領取退休金,王先生則是考慮把舊制帳戶裡的退休金轉移到新制帳戶中,等明後年退休時一次領取。擔心領取方式選錯,可能會在退休隔年申報年度所得稅時,因為超過退職所得的免稅額而必須繳稅,兩人決定詢問專家友人,再決定怎麼做比較好。 退休金計算公式 辛勤工作一輩子,勞工們最關切的無非是退休金能領到多少錢,是實拿還是會扣稅?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林心瀠會計師指出,一般勞工基本上都會有兩筆退休金來源,也就是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勞保)和勞工退休金(勞退)。其中勞保是由勞工保險局支付的老年給付,是屬於人身保險給付,可以全額免稅;勞退則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稅中的退職所得,請領勞退時所得金額若超過免稅範圍,就有可能需要繳稅。林心瀠建議,勞保局的 e 化服務系統可提供民眾查詢自己的投保金額、年資等相關資料,亦可以試算退休金金額,適用新制勞工退休金的民眾可以試算看看按月領或是一次領,何種方式較好。 確認退休金的金額後,再依照下列公式計算看看自己的退職所得是否在免稅範圍內。林心瀠分析,案例中的張先生,若選擇一次提領 700 萬元的退休金,上勞保局網站查詢投保資料,會顯示他的投保年資為 35 年,所以張先生於退休後的隔年 5 月申報個人綜所稅時,須申報退職所得 35 萬元,計算方式為:一次領的免稅金額為 18 萬元× 35 年= 630 萬元,張先生的退休金 700 萬元已超過免稅額,所得須半數課稅,也就是 700 萬- 630 萬= 70 萬元,70 萬 × 0.5 = 35 萬元。張先生的課稅稅率則是按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率計算,若張先生與家人合併申報後,綜合所得稅稅率為 30%,退職所得的部分就要按 30% 稅率累進課稅。但張先生若選擇按月領取退休金,勞保局試算網站顯示每個月可領取 5 萬元的退休金,一年領取的總額為 60 萬元,在免稅的範圍內,所以選擇月領勞退金對張先生比較有利。 舊制勞退轉新制 須全額轉入才免稅 另外,因為舊制勞工退休金不能按月領,只能一次領,而一次領取大筆退休金就有可能被課稅,所以希望能按月領退休金的勞工,會將自己的舊制勞退轉為新制勞退。林心瀠提醒勞工朋友,根據財政部的解釋函令,舊制勞退轉為新制勞退時免稅,但是須全額轉入。以案例中王先生而言,假設他在公司的舊制勞退專戶裡有 450 萬元,但在結清舊制帳戶時提領 250 萬元,只把 200 萬元轉入新制的個人帳戶,公司還是要按 450 萬元發給王先生退職所得的扣繳憑單,王先生在將勞退轉入新制的當年度就要先申報退職所得。但王先生如果直接將 450 萬元的金額全數轉入新制勞退的帳戶中,在轉入新制勞退的當年度,則不須計算退職所得,公司也不須開立扣繳憑單。等到王先生確定退休要領取新制勞退,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時,才需要按照上述的計算公式計算退職所得。 領取勞退金時,究竟該選擇一次領還是月領比較省稅,根據每個人年資及投保金額的不同,試算結果也會不同,勞工朋友不妨先使用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網站試算退休金,再依據稅率公式做評估,答案自然呼之欲出。 本文由 Money 錢 160 期 授權轉載(圖:Money錢 / 責任編輯:Ting)
捐款怎麼抵稅、上限在哪、收據都有效嗎?3 個關鍵一次看懂
案例:捐款給慈善機構,收據上寫著可抵稅,是真的嗎? 陳小姐富有愛心,平常會定期捐款給不同慈善機構,幫助社會上的弱勢族群。2022年陳小姐的公司業績創新高,陳小姐除了被加薪,還拿到不少獎金。2023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她發現她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從5% 提升到了12%,相較之前需要多繳不少稅額,因此陳小姐開始整理報稅資料,想找出是否有可以節稅的地方。 在整理報稅資料時,她發現某間慈善機構的收據上寫著「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捐款之金額可用於抵減所得稅」。陳小姐心想,原來捐款是可以抵稅的嗎?如果可以的話,要怎麼申報呢? 很多人來到報稅季才驚覺要繳的稅怎麼這麼多,其實,最簡單的省稅方式之一就是透過捐款,既能做愛心又能獲得稅金減免。至於捐款要如何抵稅?如何計算?以及是否只要拿到收據都可以抵稅呢?若能事先清楚了解這些捐款抵稅的規定,就能為自己節省不少稅金。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會計師林心瀠提出3個常見問題,幫助讀者掌握捐款抵稅的重點。 Q1:捐款要如何抵稅? A: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所得的基本公式為: 1. 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若為負值不須納入計算)=所得淨額 2. 所得淨額 × 所得稅稅率=所得稅稅金 列舉扣除額項目包含捐贈、人身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 「捐贈」在個人所得稅中,是歸類在「列舉扣除額」中,依照計算公式,若是「標準扣除額」的金額高於「列舉扣除額」,申報所得稅時使用標準扣除額比較划算,捐贈的部分就不能用於抵減所得稅。 假設陳小姐目前未婚,單身的標準扣除額為12萬4,000元,若陳小姐111年捐款的金額累計共8萬元,在申報所得稅時,選用標準扣除額會比較划算(12萬4,000元>8萬元),只是捐款的金額就沒有抵稅的效果。 但如果陳小姐自住的房子還在繳納房貸,111年的房貸利息金額總共10萬元,申報時就可選用「列舉扣除額—(捐款+房貸利息)」(18萬元>12萬4,000元),如此一來,捐款金額就能抵稅。 Q2:哪些捐款可以抵稅?是否有上限? A:林心瀠提醒,一般民眾拿到收據時,常以為每張收據都能抵稅,其實並不盡然。 如果是機關團體的年會會費、入會費等,並不屬於捐贈性質,是不能抵稅的,或是去寺廟付費點光明燈、安太歲等,都屬於「對價關係」,並不是單純捐贈性質,並不能列舉扣除。 可抵稅的捐款對象及金額上限,本文整理如附表。 Q3:受贈對象有什麼特殊限制? A:常見的捐贈對象有文教基金會、慈善團體、寺廟、教會等,林心瀠指出,這些機關團體都必須經過政府核准合法設立,開出的收據才是合法的抵稅憑證。 很多捐款收據上會註明登記字號,民眾也可以上網至各政府機關搜尋,確認捐款的寺廟、教會、基金會等是否有合法立案。 另外要提醒,雖然政府已經陸續輔導機關團體,以網路上傳相關捐贈資訊,供民眾報稅時能直接下載相關資料,但因為目前尚未完全普及,建議民眾還是可以將紙本或電子化收據保存好,以供報稅時佐證。
手機也能線上報稅?5 步驟手機報稅一次搞懂(行動電話認證、TW FidO、綜所稅)
疫情升溫下,財政部宣布若因隔離、檢疫或治療無法於 5/1–5/31 完成報稅者,將主動延長至 6/30。為降低群聚風險,民眾可使用手機線上報綜合所得稅,只要 5 個步驟即可完成網路報稅。 不用讀卡機也能遠端報稅 過去登入報稅系統多需讀卡機搭配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雖有「無卡申報」但便利性有限。今年新增「行動電話認證」登入,只需輸入電信業者、手機門號、身分證字號與健保卡正面左下卡號,即可輕鬆登入並下載所得資料(4/28 08:00 起開放)。 5 步驟完成手機報稅 1. 認證登入:可選「行動電話認證」、「戶號+查詢碼」或「行動身分識別(TW FidO)」。 2. 資料帶入:系統自動帶入所得、扣除額等,只需補齊電話與地址。 3. 稅額試算:系統自動計算應納稅額,可下載所得與扣除額清單核對。 4. 繳退稅方式:委託取款轉帳、信用卡、ATM,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僅 TW FidO)。 5. 確認申報成功:務必看到「狀態:申報成功(次數)」頁面,才算完成。 重要限制與注意事項 - 手機門號須為本國納稅義務人親自申辦之月租型門號;外國人、企業門號、親子卡、預付卡不適用。 - 申報時請關閉 Wi-Fi,改用 4G/5G 行動網路以完成本人驗證。 - 手機版僅能更改電話、地址與退稅帳戶;調整所得、新增扶養親屬、上傳證明文件等不支援。 - 列舉扣除額(含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大於標準扣除額者不適用手機報稅。 - 申請延期、分期,以及使用現金、票據、晶片金融卡、行動支付等繳款方式,需改用電腦報稅。 延伸閱讀(原文鏈結) - 只挑 15 元低價股!靠 3 關卡篩出「抗跌潛力股」 - 股價震盪該抱緊還是認賠?停損 2 觀念不再當反指標 本文為 CMoney 團隊整理撰寫,未經授權請勿轉載。(圖:財政部/撰文者:Willi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