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oney投資網誌

機車貸款遲繳 3 個月會怎樣?從合約條款到被拖車、被告的真實風險

Answer / Powered by Readmo.ai

相關文章

不「債」被追著跑?申請債務協商前一定要先搞懂的 3 件事

(本文為原文重點內容的整理與排版,文字未增刪與改寫) 債務協商泛指債務已超出個人可負擔的範圍時,可考慮主動與銀行協商。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流程規定,「前置協商」為第一階段,借款人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來展延還款期限與降低利率,通常還款期限最高可延長到 15 年,利率有機會降到 0,以下是與銀行協商時應注意的 3 件事。 第 1 件事 尋找最大債權銀行協商 若同時積欠信貸、卡債等債務,不必一一向各銀行申請協商,可直接向欠款最多的債權銀行進行協商,最大債權銀行會與其他借貸銀行共同協商,並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來制定清償方案。 借款人與最大債權銀行債務協商成功後,可按照清償方案來還款,且僅須備妥相關文件並按時繳付款項給該銀行,無須各別還款給多家銀行,方便管理債務與籌備款項。 第 2 件事 申請協商會影響聯徵信用 一旦進入前置協商,各銀行會停止借款人使用既有信用卡、信貸未動用額度等權利,且無法申辦新信用卡和新貸款,並會於聯徵信用紀錄留下註記。 一般來說,若成功與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後,只要償還期間並無違約且按時還清,協商紀錄的留存時間會自清償日起註記 1 年,待註記消除並取得「清償證明」,日後即可再申辦信用卡與貸款。 第 3 件事 善用免費諮詢服務 前置協商須由借款人本人向銀行提出,不必透過代辦公司或債務整合公司來辦理,可避免被計收高額手續費。若有相關協商問題,可向司法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詢,該基金會提供免費諮詢服務,不收取代辦費、服務費等費用。 值得留意的是,部分不肖代辦機構以「內政部某某扶助協會」、「某某公益輔導」等名目來招攬生意,一旦藉由該機構處理債務,可能會被收取高額代辦費,也有個資外流的疑慮。 (圖:shutterstock,僅示意)

生父拒認領非婚生子女?投訴、鑑定、繼承4個關鍵先弄清!

生父拒認領非婚生子女?關鍵4問題助你釐清法律權益! 【我們想讓你知道】 近期名人私生子爭議頻傳,引發各界對認領非婚生子女的討論。到底該如何界定認領標準與效果?當生父推卸責任、拒絕認領,非婚生子女或生母又該如何爭取可擁有的權利呢? 撰文:余佳璋 近期網紅律師及商界名人傳出私生子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其中,生母爭取認領的舉動,或是要求親子鑑定的主張,牽涉到諸多生父與生母之間法律層面的攻防,甚至是權益、名聲上的爭執。 對此,建業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蔡宜靜認為,事件中圍繞的關鍵,包括如何確定生父的「認領」關係,如何讓非婚生子女被視為婚生子女及取得相關權益,甚至包括將來的繼承權利。 以下從4個問題來探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權益。 關鍵4問題 釐清非婚生子女法律權益 問題1:「認領」在法律上的判斷標準為何?生父一直照顧孩子、提供經濟支援,這樣就算認領了嗎? 蔡宜靜認為,依《民法》第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如生父承認非婚生子女為其親生子女,即視同為婚生子女;即便生父不承認,如有提供養育費用等情事,仍可能發生認領效果,例如生父有長期提供扶養費用、生父以子女名義存款或提供經濟支援,生母即可透過法院確認扶養行為視為認領。 惟應留意《民法》規定僅得認領非婚生子女,如生母為有夫之婦,其所生子女會被推定為生母與其夫之婚生子女,需由該子女、生母或與生母有婚姻關係之夫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否則生父不能認領。 問題2:若生父拒絕認領小孩,可以透過訴訟強制認領,並進一步要求生父履行扶養義務嗎?若生父拒絕接受 DNA 鑑定,可否用其他證據證明親子關係? 依《民法》第1067條第1項規定:「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蔡宜靜指出,非婚生子女需透過認領或法院判決才能確立,未經確認其關係,無法直接主張生父須履行扶養義務,甚至主張享有繼承權。 此外,蔡宜靜提醒,《家事事件法》第68條雖有規定,法院如認有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生父接受 DNA 鑑定,如果提起認領之訴而生父拒絕 DNA 鑑定,實務上法院仍可根據其他證據資料認定親子關係。 例如過往有無金錢往來、撫養紀錄、照片或訊息得證明生父對於子女有認可行為。生父如拒絕 DNA 鑑定,應留意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96號民事判決認為,如無正當理由拒絕,法院仍可斟酌相當事證,為其不利之判斷。 問題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權益與婚生子女有不同嗎? 蔡宜靜解釋,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權益相同,惟親子關係尚未確認前,無法主張扶養費、繼承權等權利。 問題4:生父過世,還能辦理認領,主張繼承權利嗎? 依《民法》第1067條第2項規定:「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蔡宜靜解釋,如生父在世時未辦理認領,仍得檢附證據證明雙方存在親子關係,向生父之繼承人提出親子關係確認之訴。 惟《民法》第1069條亦規定,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因此,非婚生子女如尚未確認其與生父之關係,生父之遺產已被其他繼承人分配,則非婚生子女即無法繼承已分配給原本繼承人之遺產,所以及早確保法律上之身分實為重要。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僅示意/ 內容僅供參考,投資請謹慎為上) 文章出處:《Money錢》2025年6月號

機車貸款遲繳會怎樣?利息、違約金、信用受損到可能被訴訟,別讓愛車被拖走

機車貸款是許多民眾的選擇,但若是遲繳,將會面臨許多不利的後果。遲繳機車貸款會產生逾期利息、催收費用,甚至可能影響信用評分,導致無法申辦其他貸款。因此,務必按時繳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本文將介紹機車貸款遲繳的風險,並提供一些避免或處理遲繳問題的方法。 一、機車貸款遲繳的定義與原因 - 定義: 機車貸款遲繳是指未能在合約規定的期限內支付機車貸款的本金或利息。 - 原因: 機車貸款遲繳的原因可能有多種,如收入減少、支出增加、預算管理不善、忘記還款日期、銀行轉帳失敗等。 二、 機車貸款遲繳的風險 - 利息: 機車貸款遲繳會產生額外的利息,根據借款金額、利率和逾期天數計算。 - 違約金: 機車貸款遲繳也會產生違約金,根據借款合約的規定,通常是固定的金額或百分比。 - 信用評分損害: 機車貸款遲繳會影響個人的信用評分,使其降低或變差。這會影響未來申請其他信貸或信用卡的可能性和條件。 - 法律訴訟: 如果機車貸款遲繳超過一定的時間,借款人可能會收到催收公司或律師事務所的通知或催討。如果仍然無法還款,借款人可能會被起訴或被扣押工資或財產。 三、 機車貸款遲繳的預防方法 - 計劃預算: 借款人應該根據自己的收入和支出,制定合理的預算,並留出足夠的資金來還款。 - 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 借款人應該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最方便和可靠的還款方式,如自動轉帳、手動轉帳、現金支付等。 - 設置提醒: 借款人應該設置還款日期的提醒,如日曆、手機鬧鐘、簡訊等,以免忘記還款。 四、 機車貸款遲繳的處理方法 - 盡快聯繫貸款機構: 如果借款人發現自己無法按時還款,應該盡快聯繫貸款機構,說明原因和困難,並尋求解決方案。 - 申請展期或減免: 如果借款人有合理的理由和證明,可以申請展期或減免部分利息或違約金。但是,這種情況不一定會被接受或批准,並且可能會增加借款成本。 - 尋求其他資金來源: 如果借款人無法從貸款機構獲得幫助,可以尋求其他資金來源來還款,如親友、工作、儲蓄、賣出不必要的物品等。 五、 機車貸款遲繳的建議 - 不要逃避責任: 借款人應該正視自己的債務問題,不要逃避或隱瞞,這只會讓問題變得更糟。 - 不要再借新債: 借款人應該避免再借新債來還舊債,這只會讓債務雪球越滾越大。 - 不要受騙上當: 借款人應該小心一些不良的貸款機構或催收公司,不要受騙上當,簽署不利的合約或支付過高的費用。 六、機車貸款遲繳FAQ - Q: 機車貸款遲繳多久會被訴訟? - A: 這取決於貸款機構的政策和耐心,一般來說,如果遲繳超過三個月以上,就有可能被訴訟。 - Q: 機車貸款遲繳會影響多久的信用評分? - A: 這取決於信用評分機構的規則和更新頻率,一般來說,如果遲繳超過30天以上,就會被記錄在信用報告中。信用報告中的負面記錄通常會保留五年以上。 - Q: 機車貸款遲繳可以申訴嗎? - A: 如果借款人認為自己沒有遲繳或者有合理的解釋,可以向貸款機構提出申訴。如果申訴不成功,可以向消費者保護處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訴。 機車貸款遲繳的後果,不僅影響個人財務狀況,也可能造成信用評分受損。因此,務必養成按時繳款的習慣,以免造成後續的困擾。

外送員遇坑洞摔車身亡,能申請國賠嗎?律師提醒:國家賠償請求有時效,掌握2大關鍵時機別讓權益被時間吃掉

【我們想讓你知道】 林先生從事外送工作時,經過破損路面,反應不及而失去平衡倒地,送醫兩天後搶救不治。這種情況能否申請國家賠償?若要申請國賠,該如何開始、有哪些時效與程序重點? 民眾日常使用公共設施,偶爾會遇到設計或施工瑕疵,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第一時間想到申請國賠,卻常因不熟規定而錯失良機:究竟該如何合法有效地請求國賠? 外送員遇坑洞摔車亡 該向誰討公道? 林先生平日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從事外送,某日行經破損路面時,因路面落差與範圍較大,反應不及而摔倒,造成多處擦挫傷及腹腔內出血,經急救兩天後仍不治。其年邁父親承受喪子之痛,且因林先生為家中經濟支柱,妻子與子女生活面臨困難。由於事故主因指向道路破損,家屬遂尋求律師協助,評估是否可依法向政府請求國家賠償。 依《憲法》第24條訂定之《國家賠償法》 除規範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國家須負賠償責任外,《國家賠償法》第3條亦明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楊薪頻指出,道路、橋樑、公立學校、醫療院所等均屬「公共設施」。所謂「設置之欠缺」是設計或建造有瑕疵;「管理之欠缺」是機關未妥善維護管理致生危害。基於公共設施應具備安全性,《國賠法》採無過失責任設計:只要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不論機關有無過失,均應負賠償責任。 若是家人發生類似事件,如何主張權利? 本案屬市區公共道路鋪面破損,養護管理權責機關未妥善維護,即可能負國賠責任。雖被害人已身故,但依《民法》第194條,直系血親尊親屬、配偶、子女等均得請求損害賠償;另《民法》第192條規定,喪葬費用、對被扶養人之扶養費等,亦在可請求範圍。實務上家屬常喊告政府,卻因找不到正確程序或錯過時效而受損。 程序與時效:先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不必先打官司 楊薪頻提醒,國賠請求有「時效」:自「知道」有損害及行為人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即消滅;即便不知悉,最遲也須於損害發生後5年內請求。多數人誤以為要先向法院起訴,其實應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書面請求,讓機關有處理機會、降低訟累。若機關遲未回應或拒賠,權利人始得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可請求的賠償範圍 就本案,家屬可先以書面向事故路段之養護管理權責機關提出請求,內容包括:醫療急救費、身故喪葬費、家屬精神慰撫金等;被扶養之父親、配偶及子女亦可請求相應損害賠償。 重點整理 - 法源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欠缺)、並準用民法相關規定。 - 責任基礎:公有公共設施採「無過失責任」。 - 申請程序: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書面請求,未回應或拒賠再訴。 - 時效門檻:知悉起2年內、最長5年內請求。 - 賠償內容: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扶養費等。 更多延伸閱讀(同主題) - 新手駕駛必保2大險!撞壞超跑恐賠天價?險種買齊,風險有解 - 投資也要懂配置!重壓股市一夕賠光…保險成最後防線 - 40歲以下勞工善用意外險+投資型保險,2保單降低風險 - 保險不是「實支實付」最好!年過30必備4險種 本文整理自Money錢,內容供參考,非法律意見;如涉個案建議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