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oney投資網誌

公同共有繼承房產為何易卡關?從制度盲點到家族協調攻略

Answer / Powered by Readmo.ai

相關文章

繼承 30 萬美元房子,只租到 3.2%?精算後竟是 S&P 500 更能放大這筆遺產

繼承一棟沒有房貸的房產,對許多人的財務狀況來說無疑是一劑強心針,但如何將這筆遺產效益最大化,往往成為令人壓力的難題。美國一位名為 Jasmin 的獨生女就面臨這樣的處境,母親過世後留給她一棟價值 30 萬美元(約合台幣 960 萬元)且已繳清房貸的房子。雖然根據聯準會數據,美國人平均繼承金額僅約 46,200 美元,Jasmin 的處境相對幸運,但她必須在「出租」與「出售變現」之間做出選擇,這個決定將對她的財務未來產生深遠影響。 出租房產表面收入穩定但扣除隱形成本後實質投報率僅剩 3.2% 保留房產並出租,對於有情感依戀或偏好穩定現金流的繼承人來說,似乎是直覺的選擇,特別是在看好房價持續上漲的前提下。經過市場調查,Jasmin 母親的房子每月租金約為 1,800 美元,相當於年收入 21,600 美元。 然而,身為房東的實際收益並非如此豐厚。扣除房地產稅、保險費、維修保養成本、潛在的空窗期,以及若委託物業管理的費用,這些持有成本一年可能高達 12,000 美元。這意味著稅前淨收入僅剩 9,600 美元,換算下來,以房產價值 30 萬美元計算,淨租金投報率僅約 3.2%。雖然房地產具有抗通膨與增值潛力,但也伴隨著管理責任、租客風險及市場低迷等不確定因素,且單純租金收益往往落後於長期股市表現。 賣屋變現轉投 S&P 500 指數基金有望獲得近 11% 年化報酬率 另一條路徑是出售房產並進行投資。若 Jasmin 以 30 萬美元市價出售,由於繼承時的房產價值會進行「稅基墊高」(Step-up in basis),她通常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不過,出售房產需支付約 5% 的房仲佣金,加上產權移轉、稅費與法律費用,總交易成本約 21,000 美元,這讓她最終可運用的投資本金約為 279,000 美元。 這筆資金的增值潛力取決於投資標的風險屬性。若選擇保守型資產,年報酬率約在 4% 至 5% 之間;若願意承擔波動風險,投資於追蹤 S&P 500 指數的低成本 ETF,參考歷史數據,長期年化報酬率有望接近 10.9%。雖然股市短期會有波動,但拉長週期來看,股市的複利效應相當可觀。 房價增值幅度雖高但長期數據顯示股市複利效應勝過房地產 將房地產與股市進行歷史數據比對,根據 S&P Case-Shiller 全美房價指數顯示,過去十年間美國房價上漲了 87.6%。若將房產的歷史增值率加上前述計算的 3.2% 租金收益,房地產投資的年化總報酬率約為 7.6%(稅前)。 相比之下,S&P 500 指數的長期歷史表現約為 10.9%。雖然未來的房價漲幅與股市回報無法精準預測,且各地區房市表現差異甚大,但從純粹的財務數學角度分析,將資金投入大盤指數 ETF,在歷史數據上顯示出比單純持有出租房產更高的潛在回報率。 最終決策應考量個人生活型態與資產配置目標 決定出售繼承房產還是保留出租,數學計算僅是參考的一部分,個人的生活情境同樣關鍵。兩位擁有相同房產與數據條件的繼承人,可能會因為財務目標、對風險的容忍度以及是否願意承擔房東管理責任,而做出截然不同的決定。投資人應先釐清自身對流動性的需求及對市場波動的承受能力,再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

繼承 30 萬美元房產只剩 3.2% 收租?一張表看出賣掉改壓 S&P 500、VOO / SPY 長期誰比較賺

繼承一棟沒有房貸的房子看似財務大補丸,但如何處置往往令繼承人陷入兩難。一位名為 Jasmin 的美國民眾繼承了母親留下的價值 30 萬美元房產,根據聯準會數據,美國平均繼承金額僅約 46,200 美元,Jasmin 的情況相對幸運。然而,面對持有收租還是變現投資的選擇題,這不僅涉及情感因素,更是一場關於資產配置效率的數學精算,錯誤的決定可能影響長期的財富累積。 扣除維護成本後的房租淨收益率可能僅剩3.2% 保留房產出租最直觀的優點是穩定的現金流與情感連結,且房價長期可能上漲。經過市場調查,Jasmin 的房產每月租金約為 1,800 美元,年租金收入達 21,600 美元。然而,這筆錢並非全額落入口袋。身為房東,必須支付房產稅、保險、維修費、空置期的損失,若委託代管還需支付管理費。 這些隱形成本一年可能高達 12,000 美元,使得稅前淨利降至 9,600 美元,相當於每月僅剩 800 美元。若以房產價值 30 萬美元計算,淨租金殖利率僅約 3.2%(尚未計入房價增值)。此外,房東還需承擔租客風險、突發修繕支出及區域房市低迷等變數,這些都是單純看租金收入時容易忽略的成本。 賣屋轉投資S&P 500指數基金長期報酬率具優勢 另一種選擇是賣掉房子並將現金投入金融市場。若 Jasmin 以 30 萬美元市價出售,由於繼承時的稅務基礎調整(Step-up in basis),若未高於繼承時的市價售出,通常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不過,扣除約 5% 的房仲佣金及產權移轉、稅費等約 21,000 美元的成本後,她實際可運用的資金約為 279,000 美元。 這筆資金的運用取決於風險承受度。若追求安全,目前市場無風險利率約 4% 至 5%;若願意承擔股市波動,投資追蹤標普 500 指數的低成本 ETF,如 Vanguard S&P 500 ETF(VOO) 或 SPDR S&P 500 ETF Trust(SPY),根據歷史數據,長期年化報酬率約為 10.9%(費用前)。相比之下,即使計入過去十年美國房價上漲 87.6% 的增值幅度,房產的租金加計增值總回報率約為 7.6%,在數據上落後於股市表現。 決定資產配置前應考量個人生活目標與風險屬性 數學計算雖然提供了理性的參考依據,但最終決定仍需回歸個人情況。即使面對相同的財務數據,兩位投資人也可能因為生活型態、現金流需求及對波動的忍受度不同,而做出截然不同的選擇。 投資人應自問是否願意承擔管理房產的繁瑣工作,或是更傾向於金融資產的流動性與被動收入。若看好特定區域的房地產發展潛力遠高於大盤,保留房產也未嘗不可;反之,若希望資產配置更加多元且省心,將房產變現轉入大盤指數基金,長期來看或許是更具效率的財富增值策略。

兄弟姊妹特留分 2026 年將砍掉?單身族、頂客族不想遺產被手足分走一定要搞懂這次修法

台灣是否該保留「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保障,引發新一波社會與法律辯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3 日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舉行專題報告,法務部表示,已委託學者全面檢討繼承制度,預計今年底完成研究,並規劃於 2026 年初正式啟動修法程序。朝野多名立委與民間團體則直指現行規定不合時宜,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回歸真正的遺囑自由。 依現行《民法》,若被繼承人無父母、未有子女但仍有手足,即使生前已立遺囑將全部遺產留給配偶,兄弟姐妹仍可依應繼分三分之一主張特留分。實務上曾出現丈夫過世留有遺產,長期照顧其生活的配偶,卻因多年未往來的同父異母弟弟主張特留分,被迫出售唯一房產籌錢,最後落得無家可歸的案例,引發社會高度反感。 另有例子指出, 600 萬元遺產在相同條件下,兩名兄弟仍可依法分走共 100 萬元,被批評「懲罰單身與頂客族」,也讓民眾質疑這項 1930 年制定的制度已與現代家庭型態脫節。 原為保護法定繼承人 法務部:社會變遷迫使制度重檢 法務部長鄭銘謙在會中說明,特留分制度原本是為保護法定繼承人,限制被繼承人遺囑自由,目的是保留部分遺產給近親,以維繫生活所需與家庭倫理,具有社會政策考量。不過,隨著高齡化、少子化、單身比例上升與家庭互動模式改變,社會對此制度是否仍有必要已出現分歧。 法務部曾於 2016 年擬具修正草案,試圖降低特留分比例,但因各界對兄弟姊妹是否應享特留分、代位繼承與比例調整等意見分歧,加上立委任期屆期不連續,當時法案未完成審議。而近期民間團體發起「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連署,短時間內便獲逾 7700 人附議,顯示社會期待改革聲量不低。 避免扶養、公平性成親人仇恨導火線 借鑑日、韓、德、瑞立法案例 在這波檢討中,朝野立委普遍認同現行制度製造不少家務糾紛,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以檢察官經驗指出,特留分常讓「幾十年未聯絡的旁系血親」在被繼承人過世後跳出來爭產,法律原意本應保護家屬,卻反而成為製造仇恨的導火線,因此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真正尊重遺囑自由,讓財產可以留給實際照顧者。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主張,引入日本類似「特別貢獻制度」的概念,對全心長期照顧被繼承人、且沒有對價關係的家屬,給予合理分配。同時,也有立委提醒,一旦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否應同步檢視祖父母特留分與扶養義務規範,避免只修一條反而產生新的制度不平衡。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指出,特留分制度原用意在調和財產處分自由與繼承人保護,但自 1930 年制定以來,家庭結構與價值觀已大幅改變,適用範圍自然需要重新檢視。鄭銘謙表示,法務部已自今年 4 月起委託學者全面檢討民法繼承編,包括遺囑自由調整、特留分比例與適用對象等,並蒐集日本、德國、瑞士及南韓等國立法案例。 日本近年修法引入「特別貢獻」制度,強調照護與貢獻的重要性;南韓則在 2024 年由憲法法院宣告兄弟姊妹特留分違憲並即刻失效,凸顯國際上已多將保障重心放在配偶與直系親屬。法界內部也呈現兩極,有人主張保留以減少家庭糾紛,有人則認為應回到完全遺囑自由,甚至質疑特留分制度本身是否仍有存在必要。

曹西平驟逝享壽 66 歲,遺囑財產全給乾兒子?曹家人特留分還拿得到嗎

資深藝人曹西平 29 日深夜驚傳在新北市三重住處離世,享壽 66 歲,消息曝光後震撼演藝圈。由於曹西平終身未婚、膝下無子,且多年來與家中四位親兄弟因父親後事及遺產問題決裂,他生前已預立遺囑,表明名下財產與積蓄將全數留給長期照顧其生活起居、視如己出的乾兒子。隨著其辭世,過往家庭糾紛與遺產去向,再度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綜合媒體報導,曹西平過去曾在節目《震震有詞》中公開坦言,與兄弟關係徹底破裂、斷絕往來,也不願讓任何曹家人處理自己身後事;他直言,自己多年來獨自承擔父親的醫療、債務與後事,卻反遭手足質疑與指控讓他心寒不已。 因此,早在生前便諮詢律師預立遺囑,清楚載明將所有遺產留給陪伴在側、照顧生活起居的乾兒子,盼避免身後再生爭議。 據節目內容與媒體轉述,回憶當初,曹西平曾數度哽咽回憶父親生前名下 5 棟房產實際皆為負債,在高利率時代每月須償還近 15 萬元貸款,其他手足卻無人願意分擔,最終由他一肩扛起。 曹西平痛訴在父親病危住院期間,僅剩他獨自面對是否急救的生死抉擇,後事處理完畢後,不但未獲一句感謝,反被誣指侵占遺產,成為他與家人決裂的關鍵導火線。節目主持人同時是律師的謝震武曾主動表示「大家認識這麼久,如果有需要,我幫你處理這些(法律)事情。」 而他也在節目中表示,將預立遺囑把遺產留給乾兒子,而根據我國法律繼承順位,單身者的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享有「特留分」保障。律師團也曾在節目中提醒「只要在遺囑中具體載明繼承人曾有『重大侮辱或虐待』之情事,被繼承人便能依法剝奪其繼承權,屆時對方連特留分都拿不到」。 延伸閱讀:遺產不想分兄弟姊妹?單身者「手足、祖父母特留分」2026 年修法將取消 防扶養、公平性成親人仇恨導火線 曹西平曾在 12/1 以「感恩月」為題在社群平台發文,回顧超過 40 年的演藝人生,強調自己最引以為傲的是「藝德」,認為沒有讓身為醫師的父母蒙羞,並坦言歷經封殺與冷暖仍選擇咬牙前行。 文中他感謝身邊年輕朋友的陪伴,形容晚年生活忙碌而充實,最後更向粉絲溫柔喊話,甚至在 12/27 宜蘭強震有感發文「ㄧ切交給老天爺的安排」;沒想到 12/29 傳出曹西平在家中離世、享壽 66 歲,當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他已無生命跡象且出現屍斑、僵硬情形,乾兒子忍痛表示放棄急救,由於消息太過突然,令不少人錯愕、痛惜一顆演藝界閃耀星星的流逝。 想知道更多勞健保、退休財富規劃管理嗎?購買《Money 錢》年末雜誌大禮包「隨包附贈」 6 部經典商業財經暢銷說書 VIP 影音,透過故事、案例、圖解分析,無論投資新手、資深股民都能在複雜的財經數字間,輕鬆掌握市場脈動:開始你改變的起點,點我訂購。 點我加入《Money 錢》官方 line@。 (圖片來源:取自曹西平臉書 / 責任編輯:olive)

曹西平驟逝享壽 66 歲 預立遺囑財產全給乾兒子!單身者遺產、特留分真的能說不給就不給?

資深藝人曹西平 29 日深夜驚傳在新北市三重住處離世,享壽 66 歲,消息曝光後震撼演藝圈。由於曹西平終身未婚、膝下無子,且多年來與家中四位親兄弟因父親後事及遺產問題決裂,他生前已預立遺囑,表明名下財產與積蓄將全數留給長期照顧其生活起居、視如己出的乾兒子。隨著其辭世,過往家庭糾紛與遺產去向,再度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綜合媒體報導,曹西平過去曾在節目《震震有詞》中公開坦言,與兄弟關係徹底破裂、斷絕往來,也不願讓任何曹家人處理自己身後事;他直言,自己多年來獨自承擔父親的醫療、債務與後事,卻反遭手足質疑與指控讓他心寒不已。 因此,早在生前便諮詢律師預立遺囑,清楚載明將所有遺產留給陪伴在側、照顧生活起居的乾兒子,盼避免身後再生爭議。 據節目內容與媒體轉述,回憶當初,曹西平曾數度哽咽回憶父親生前名下 5 棟房產實際皆為負債,在高利率時代每月須償還近 15 萬元貸款,其他手足卻無人願意分擔,最終由他一肩扛起。 曹西平痛訴在父親病危住院期間,僅剩他獨自面對是否急救的生死抉擇,後事處理完畢後,不但未獲一句感謝,反被誣指侵占遺產,成為他與家人決裂的關鍵導火線。節目主持人同時是律師的謝震武曾主動表示「大家認識這麼久,如果有需要,我幫你處理這些(法律)事情。」 而他也在節目中表示,將預立遺囑把遺產留給乾兒子,而根據我國法律繼承順位,單身者的兄弟姊妹為法定繼承人,享有「特留分」保障。律師團也曾在節目中提醒「只要在遺囑中具體載明繼承人曾有『重大侮辱或虐待』之情事,被繼承人便能依法剝奪其繼承權,屆時對方連特留分都拿不到」。 延伸閱讀:遺產不想分兄弟姊妹?單身者「手足、祖父母特留分」2026 年修法將取消 防扶養、公平性成親人仇恨導火線 曹西平曾在 12/1 以「感恩月」為題在社群平台發文,回顧超過 40 年的演藝人生,強調自己最引以為傲的是「藝德」,認為沒有讓身為醫師的父母蒙羞,並坦言歷經封殺與冷暖仍選擇咬牙前行。 文中他感謝身邊年輕朋友的陪伴,形容晚年生活忙碌而充實,最後更向粉絲溫柔喊話,甚至在 12/27 宜蘭強震有感發文「ㄧ切交給老天爺的安排」;沒想到 12/29 傳出曹西平在家中離世、享壽 66 歲,當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他已無生命跡象且出現屍斑、僵硬情形,乾兒子忍痛表示放棄急救,由於消息太過突然,令不少人錯愕、痛惜一顆演藝界閃耀星星的流逝。 想知道更多勞健保、退休財富規劃管理嗎?購買《Money 錢》年末雜誌大禮包「隨包附贈」 6 部經典商業財經暢銷說書 VIP 影音,透過故事、案例、圖解分析,無論投資新手、資深股民都能在複雜的財經數字間,輕鬆掌握市場脈動:開始你改變的起點,點我訂購。 點我加入《Money 錢》官方 line@。 (圖片來源:取自曹西平臉書 / 責任編輯:olive)

共同繼承房產意見不合,怎麼不吵到上法院?公同共有 vs 分別共有差在哪、5招一步步解!

【我們想讓你知道】 在家族共同繼承不動產的情況下,常有意見不合的情況發生,導致無法更好的利用該遺產,本文為此提供了 5 種解決方式,旨在幫助家族成員處理繼承遺產的爭議,並避免對簿公堂的情況,以維護家庭和諧! 文/建業法律事務所 資深法律顧問團隊《早點知道就好了:頂尖律師教你51個超實用金錢法律常識》 共同繼承房產 意見不合怎麼辦? 許多大家族經歷幾代傳承之後,共同繼承人數歷次增加,以至最終引發分產問題,甚至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究竟民眾該怎麼處理,才能免除家族紛爭? 繼承人之間就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協議的情形甚多,除了需要耐心花時間溝通,更須以妥善的方式尋求多數共識,以顧及各方意見。尤其是遺產中如果有不動產,各繼承人間又難以達成協議,該怎麼辦?依規定,在這種情況下仍可辦理繼承登記,各繼承人對遺產均為「公同共有」。 在法律上,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的區別在於,前者的處分及權利行使除了法規特別規定外,需得全體共有人同意,後者則可自由處分個人應有部分,因此,如果各繼承人對於公同共有的遺產處分或利用沒有共識的話,將造成利用上的困難。 處分共有不動產沒共識 5 種方式解決 共有的不動產如無法有共識,應如何達到更好的利用?建議民眾可以透過下列 5 種方式解決: 方式 1:將持分賣給其他共有人 共有人之一可透過市價將不動產賣給其他共同繼承持有人,而其他持有人可以整合產權後完整利用。但此方式缺點在於必須是各共有人已辦理分別共有,如果是在公同共有關係下,無法交易持分。 方式 2:以持分抵押質借貸款 不動產持分仍有客觀價值,共有人之一可將其持分作為抵押品申請貸款,變現做其他利用,但實務上較不常見此種利用方式,因較難以持分申請貸款而為其他利用。 方式 3:以多數決方式出售 由共有人按持分比例均分 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共有人過半同意及應有部分也過半同意,得將共有物處分或變更。共有人可透過此方式賣給他人,再按持分比例將出售後的價值分給所有人。 方式 4:向法院聲請共有物分割 共有人無論為公同共有或分別共有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有協議外,均可向法院請求共有物分割,但應留意如僅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間公同共有關係尚未消滅,須一併請求分割遺產及消滅公同共有關係。實務上分割方式有下列 3 種﹔ 1. 原物分割,共有人依比例分配,或僅部分共有人受分配。 2. 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原物分配後,未受分配或受分配部分未達到原應有部分比例,得以金錢找補。 3. 變價分割,將共有物拍賣,各共有人依應有部分分配金錢。以這種方式處理,各共有人得可參與競標,如果是共有人之一得標,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若為非共有人得標,共有人可主張優先購買權。 實務上,法院針對分割方案雖有自由裁量權,不受共有人主張拘束,但仍須考量各共有人間的利害關係、經濟效用和現在使用狀況,法院通常會考量面積大小及實際價值,是否與應有部分相對應,且會透過鑑價方式認定分割方法是否公平、考量各共有人分得土地是否可對外通行,以避免分割後成為無路可走的袋地或是畸零地,或是否有建築套繪管制而導致不能建築等問題。 方式 5:聲請調處 如各共有人最終無法協議,仍須透過訴訟途徑解決爭議,但對簿公堂也會造成家族間感情分裂,且訴訟過程通常相當繁瑣耗時。對此建議,內政部在各直轄市、縣(市)設有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稱「調處會」),可提供民眾訴訟以外的解決糾紛管道。如果透過調處會進行調處,相較於訴訟程序,可能比較迅速且容易解決爭議,如當事人無法達成協議,或任一方經調處會 2 次通知未到場,調處會仍會依相關資料及當事人意見進行裁處。而當事人如不服調處結果,須於收到通知後 15 日內向法院起訴,如超過 15 日未起訴、被法院駁回起訴、或事後撤回起訴,當事人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用書面陳報該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照調處結果辦理。 本文摘自《早點知道就好了:頂尖律師教你51個超實用金錢法律常識》,作者: 建業法律事務所 資深法律顧問團隊、出版社:金尉 (圖:shutterstock,僅示意 / 責任編輯:林昕慧;內容純屬參考,並非投資建議,投資前請謹慎為上)

繼承祖產房產,兄弟姊妹談不攏怎麼辦?律師提5招解法!公同共有vs分別共有優缺點大揭密

【我們想讓你知道】在新聞媒體上很常看到 XX 家族爭產風波,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或是土地因產權複雜而錯失都更機會,進而荒廢閒置淪為雜草重生的荒地!繼承人之間就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協議的情形甚多,該如何安排才能免除家族紛爭呢? 文 / Money 錢 祖產傳承學問大!共同繼承房產 意見不合怎麼辦? 許多大家族經歷幾代之後,子孫陸續繼承先人遺留的房產,共同繼承人數歷次增加,以至引發分產問題,甚至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究竟民眾該怎麼處理,才能免除家族紛爭?繼承人之間就遺產分配無法達成協議的情形甚多,除了需要耐心花時間溝通,更須以妥善的方式尋求多數共識,以顧及各方意見。建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少騰認為,遺產中如有不動產,而各繼承人間對於處分方式難以達成協議,仍可辦理繼承登記,惟在此種情況下,各繼承人對遺產均為「公同共有」。 在法律上,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的區別在於,前者的處分及權利行使除法規特別規定外,需得全體共有人同意,後者則可自由處分個人應有部分,因此,如各繼承人對於公同共有的遺產處分或利用無共識,將造成執行上的困難。 推薦閱讀:親人驟逝 財產、債務怎麼處理?律師親授5步驟,別讓家人最後留下的禮物變贅物… 錢雜誌 APP 上線啦!快下載你的隨身理財寶典:https://emagazine.page.link/AtYg 處分共有不動產沒共識,5 種方式解決 共有的不動產如無法有共識,應如何達到更好的利用?建業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蔡宜靜分析,民眾可以透過下列 5 種方式解決: 方式①:將持分賣給其他共有人 共有人之一可透過市價將不動產賣給其他共同繼承持有人,而其他持有人也可以整合產權後完整利用。但此方式缺點在於必須是各共有人已辦理分別共有,如果是在公同共有關係下,無法交易持分。 方式②:以持分抵押質借貸款 不動產持分仍有客觀價值,共有人之一可將其持分作為抵押品申請貸款,變現做其他利用,但實務上較不常見此種利用方式,因較難以持分申請貸款而為其他利用。 方式③:以多數決方式出售,由共有人按持分比例均分 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共有人過半同意及應有部分也過半同意,得將共有物處分或變更。共有人可透過此方式賣給他人,再按持分比例將出售後的價值分給所有人。 方式④:向法院聲請共有物分割 共有人無論為公同共有或分別共有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有協議外,均可向法院請求共有物分割,但應留意如僅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間公同共有關係尚未消滅,須一併請求分割遺產及消滅公同共有關係。實務上分割方式有下列幾種: 1. 原物分割:共有人依比例分配,或僅部分共有人受分配。 2. 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原物分配後,未受分配或受分配部分未達到原應有部分比例,得以金錢找補。 3. 變價分割:將共有物拍賣,各共有人依應有部分分配金錢。如以此方式,各共有人得可參與競標;如果是共有人之一得標,其他共有人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若為非共有人得標,共有人可主張優先購買權。 張少騰分析,法院針對分割方案雖有自由裁量權,但仍須考量各共有人間的利害關係、經濟效用和現在使用狀況。法院通常會考量面積大小及實際價值,是否與應有部分相對應,且會透過鑑價方式認定分割方法是否公平、並考量各共有人分得土地是否可對外通行,以避免分割後成為無路可走的袋地或畸零地,或是否有建築套繪管制而導致不能建築等問題。 方式⑤:聲請調處 如各共有人最終無法協議,仍須透過訴訟途徑解決爭議,但對簿公堂也會造成家族間感情分裂,且訴訟過程通常繁瑣耗時。對此,蔡宜靜指出,內政部在各直轄市、縣(市)設有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可提供民眾訴訟以外的解決糾紛管道。 如果透過調處會進行調處,相較於訴訟程序,可能比較迅速且容易解決爭議。如當事人無法達成協議,或任一方經調處會 2 次通知未到場,調處會仍會依相關資料及當事人意見進行裁處。而當事人如不服調處結果,須於收到通知後 15 日內向法院起訴;如超過 15 日未起訴、被法院駁回起訴、或事後撤回起訴,當事人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用書面陳報該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照調處結果辦理。 推薦閱讀: ・【真實案例】遺產繼承不只一種方法?子女用 2 種方式「切割」遺產,稅金竟差 63 萬! ・親人突逝世,家人可以繼承「虛擬資產」嗎?專家親授 3 重點,確保遺產不會消失 本文由 Money 錢 178 期 授權轉載(圖:shutterstock;責任編輯:yun;內容純屬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