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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META)遭新墨西哥重罰3.75億美元!股價跌到592.92元,這筆官司會不會越燒越大?

新墨西哥州聖塔菲陪審團於週二做出裁決,認定社群媒體巨頭Meta(META)蓄意違反該州的消費者保護法,並下令該公司向州政府支付3.7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這項裁決為期七週的審判畫下句點,起因是新墨西哥州檢察長托雷斯於2023年提起訴訟,指控旗下擁有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的Meta(META)誤導大眾,隱瞞青少年用戶面臨的心理健康風險與性剝削問題。 檢察長指控企業獲利凌駕兒童安全 托雷斯在聲明中表示,這項裁決對所有因Meta(META)將利潤置於兒童安全之上而付出代價的家庭來說,是一次歷史性的勝利。他指出企業高層深知自家產品會對兒童造成傷害,卻無視內部員工的警告,甚至對大眾隱瞞真相。在週一的結辯中,代表新墨西哥州的律師原先要求超過20億美元的賠償金,這是依據該州每月20.78萬名青少年用戶所計算出的最高民事罰款。最終,陪審團針對3.75萬名用戶,就「不實陳述社群平台安全性」與「不合情理的商業行為」兩項指控,各判處最高5000美元的罰金。 Meta強調致力於平台安全並將上訴 針對此一判決結果,Meta(META)發言人發布聲明表示不認同,並表明將尋求上訴。公司強調已投入大量心力維持平台用戶的安全,且對於識別與移除有害內容的挑戰保持公開透明,未來將繼續強力為自身辯護。此外,本案的第二階段審理將於5月4日展開,新墨西哥州司法部將針對Meta(META)提出公共滋擾訴訟,尋求法官下令要求這家社群媒體巨頭支付額外賠償,並對平台進行年齡驗證等實質性改變。 Meta(META)公司簡介與近期股價表現 Meta(META)是全球最大的線上社群網路,每月擁有超過25億活躍用戶。公司的生態系統主要包含Facebook、Instagram、Messenger與WhatsApp,廣告收入占總營收九成以上,具備超過80%的毛利率優勢。在昨日美股市場表現中,Meta(META)收盤價落在592.92美元,下跌11.14美元,跌幅達1.84%,單日成交量為10,440,525股,成交量較前一交易日減少23.45%。

浪凡(6165) 盤中強彈 3.6%!EPS 創新高、數位內容成資金防禦新避風港?

浪凡(6165) 浪凡(6165) 股價上漲,資金防禦轉進推升盤中表現 浪凡今(23)日盤中股價強勢上攻,最高來到 48.9 元,漲幅達 3.6%。主因來自 2025 年上半年財報亮眼,EPS 2.12 元已超越去年全年,展現強勁成長曲線。加上數位內容產業免疫全球關稅風暴,成為資金防禦型標的,吸引市場買盤迴流。近期跨足影視 IP、直播熱潮延續,品牌聲量與平臺價值同步提升,成為今日盤面亮點。 技術面均線翻揚、籌碼面主力回補,短線觀察量能續強 從昨日技術面來看,浪凡股價站回所有均線,RSI 與日 KD 均出現黃金交叉,技術指標偏多。籌碼面上,外資近一週雖有調節,但主力昨(22)日轉為淨買超 100 張,短線有回補跡象。法人持股穩定,官股小幅調節但比重仍高。建議短線觀察 48 元支撐與 50 元壓力,若量能續強有望挑戰前高。 公司業務聚焦數位內容,平臺生態圈深化帶動長線價值 浪凡主力業務為「浪 LIVE」直播平臺,積極佈局數位內容、影視 IP 與粉絲經濟,並跨足東南亞市場。隨著內容多元化與即時互動服務成長,平臺生態圈效益逐步顯現。綜合今日盤勢,基本面成長動能強、題材熱度高,短線若量能配合,後市仍具續攻潛力。

螺旋子公司攜手 Mega Matrix 簽 MOU,互動影片版圖能擴大到什麼程度?

螺旋旗下子公司 Yuder Pte 與 Mega Matrix 簽署 MOU,雙方將結合優勢,共同開展多元化業務。 近日,螺旋的全資子公司 Yuder Pte 與美國上市公司 Mega Matrix(NYSE: MPU)達成了一項重要的合作協議。根據這份諒解備忘錄(MOU),雙方計畫充分利用各自的市場優勢,進一步擴大在互動影片領域的影響力。 此次合作背景顯示了兩家公司對於創新和技術整合的重視,尤其是在數字內容創作及分發方面。Interactive Films 作為螺旋的一部分,專注於提供高品質的互動媒體,而 Mega Matrix 則以其強大的技術平台著稱。 此舉不僅有助於提升雙方品牌知名度,也預示著未來可能出現更多跨界合作機會。業界分析師指出,隨著數字娛樂市場的蓬勃發展,此類合作將加速產品創新及市場拓展。然而,也有人質疑該合作是否能真正實現雙贏局面,特別是在資源配置及市場競爭激烈的當前環境中。 總之,這次的 MOU 標誌著一個新的開始,未來雙方如何有效整合資源並推動業務增長,將是值得關注的焦點。

【13:27 投資快訊】得利影 6144:家庭娛樂回溫,數位佈局帶動 4.22% 上漲,後勢能延續嗎

6144 得利影:專業影音代理商展現強勁漲勢 得利影(6144)作為臺灣唯一代理發行華納、迪士尼及福斯等美國知名片商的DVD及BD影音光碟產品,其業務模式一直以來都具有穩定的市場需求。近期,得利影股價報價123.5元,漲幅達到4.22%。根據券商報告,隨著疫情逐漸緩解,家庭娛樂需求回升,得利影的營運狀況顯示出逐步復甦的跡象,尤其在數位產品領域佈局上更顯關鍵。展望未來,若能持續引進更多版權及提升內容品質,預期公司的營運將聚焦於穩健成長。 近五日漲幅及法人買賣超: 近五日漲幅:5.8% 三大法人合計買賣超:2 張 外資買賣超:2 張 投信買賣超:0 張 自營商買賣超:0 張 點擊下方連結,下載或開啟籌碼K線,可以獲得更多第一手股市相關資訊哦! https://chipk.page.link/R5kH

樊登說書購買後能退款?數位內容「七天退貨不適用」一次說清楚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暨行政院 104 年 12 月 31 日發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5款規定──「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者」,該類商品/服務不適用七日無條件解除(退貨/退款)權。 本公司所販售之數位資產屬前述法條所定範疇;自您完成付款後,即視同已取得您的事前同意並立即開始提供服務,故無法再申請線上課程退貨或退款。 請您於購買前詳加確認商品資訊與裝置環境,以維護自身權益。

阿卡邁科技與 Cloudinary 攜手合作:能否扭轉影片體驗與阿卡邁成長壓力?

阿卡邁科技和 Cloudinary 達成戰略聯盟,將共同推動下一代影片管理解決方案,以提升企業在各裝置和渠道上的影片體驗。 阿卡邁科技(Akamai Technologies)近日宣佈與 Cloudinary 建立戰略聯盟,這一舉措旨在強化其視頻管理能力,為客戶提供更快、更完美且個性化的影片體驗。根據協議,Cloudinary 將支援阿卡邁的下一代影片管理解決方案,同時也成為阿卡邁合格計算夥伴計劃中的獨立軟體供應商。 隨著數字內容需求的增加,企業面臨如何有效交付高品質視頻的挑戰。此次合作不僅能提高影片載入速度,還能確保跨不同裝置和平臺的一致性,滿足使用者日益增長的期望。業內專家指出,這樣的技術整合有助於提升客戶滿意度並促進業務增長。 儘管阿卡邁近期面臨收益停滯及未來指引下調的壓力,但此項合作被視為重振公司市場地位的重要一步。分析師認為,若能成功實施,這將為阿卡邁帶來新的收入來源,並增強其在激烈競爭中的優勢。 展望未來,阿卡邁和 Cloudinary 的結盟可能會改變行業標準,鼓勵其他企業尋求類似的創新合作模式,以應對快速變化的市場需求。

試用期過後刪除 App 忘取消被自動扣款,能退錢嗎?關鍵在「7日解除權不適用」與是否清楚告知

【我們想讓你知道】 許多應用程式會推出免費下載試閱或試用,等免費期限過後,再以訂閱方式向消費者收取費用,許多消費者在未留意的狀況下直接被扣款,引發許多爭議,到底該如何防範呢? 案例故事:刪除App卻還是被收費 小王發現一款新奇的App,能將人像做出各式造型,例如變老、變男、變女等,而且可以免費試用,於是開心下載。 使用一陣子後,小王興致已過,覺得沒有那麼好玩了,就直接把該App刪除,沒想到收到帳單時卻發現,仍然被收取該App的「訂閱月租費」,小王認為他已經刪除App了,卻被自動續約還收月租費,相當疑惑進而提出申訴。 客服人員告知小王,因為他並未在試用期過後取消訂閱該App,所以才會自動續約並扣款。面對這種情形,小王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呢? 隨著智慧型手機逐漸普及,相關應用程式也不斷推陳出新,許多App為吸引使用者下載,常會提供免費試用的優惠,但若未於試用期間內主動取消訂閱,將會自動續約並收取費用,這種機制常讓使用者忽略,等發現時已被扣款好幾期。 建業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王士豪表示,一般民眾在 App Store、 Google Play 等平台下載的手機 App,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規定的「通訊交易」,即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在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的情況下,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的契約。 下載App屬於通訊交易 但不符7日鑑賞期規定 透過「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的消費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資訊,以及未能檢視商品,所以特別採取將判斷時間延後的「猶豫期」制,以供消費者仔細考慮,民眾想下載App時,多半能適用此規定。 另外,由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5款規定,消費者雖然在通訊交易時,原則上享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的「7日解除權」(鑑賞期),但若通訊交易的商品屬於非以有形媒介提供的數位內容(例如電子書等)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的線上服務(例如線上掃毒、轉帳或匯兌等),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之情形下,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則無法適用「7日解除權」,也就是沒有所謂的鑑賞期。 因此 App Store、 Google Play 等平台上的 App 並不適用「7日解除權」,民眾於上述平台下載 App 後,原則上並不能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 如商品未告知無鑑賞期 消費者才有權解除契約 王士豪另外提醒,如果案例中小王所下載的 App 並未清楚告知商品不適用鑑賞期的規定,仍可提出解除契約以維護自身權益。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曾經函釋,企業經營者應以「清楚易懂」的文句,告知消費者有關商品並不適用7日解除權的規定,企業經營者如果未履行告知義務,消費者仍可主張適用7日解除權。 業者於民眾下載 App 時,若已清楚揭示該 App 不適用7日解除權,或清楚揭示提供一定期間的解除權(如30日試用期),王世豪建議,民眾必須在該試用期內,主動至 App Store、 Google Play 等平台取消訂閱,否則業者即可合法要求民眾履約。 民眾若對扣款有爭議,可以向 App Store、 Google Play 等平台及各縣市政府消保官進行申訴,但因這些 App 開發商大多屬於境外公司,進行消費爭議的協商或調解機制時,往往有無法送達對造,以及無法出席協商調解等困難。 王士豪提醒民眾下載 App 前,一定要看清楚該 App 的說明條款、了解該 App 的訂閱收費方式,以及在該 App 試用期結束前於 App Store、 Google Play 等平台取消訂閱,千萬要記得,刪除該 App 並不代表取消訂閱,以減少消費爭議之發生。

【10:39 投資快訊】6144 得利影:獨家代理優勢帶動股價上漲8.01%,數位影音需求能撐多久?

6144 得利影:影音產業獨家代理商的穩健表現與未來展望 得利影(6144)近期股價表現亮眼,漲幅達8.01%,目前報價29.65元。作為臺灣唯一代理華納、迪士尼及福斯等美國知名片商的影音光碟產品,得利影的營運狀況相當穩健,利用其獨特的市場地位持續吸引客戶。根據券商報告,得利影的未來成長潛力被廣泛看好,尤其是在數位影音內容消費提升的背景下,預期將持續受惠於強勁的市場需求。公司在產品質量和客戶服務上的表現,將有助於鞏固其市場優勢。 近五日漲幅及法人買賣超: 近五日漲幅:-13.13% 三大法人合計買賣超:-3 張 外資買賣超:-3 張 投信買賣超:0 張 自營商買賣超:0 張

網購下單不取貨會被告嗎?7天猶豫期、例外商品與民刑事風險一次看

【我們想讓你知道】 網路是現今民眾消費購物的重要管道,然而因為無法面對面交易,容易衍生各種糾紛,如下單後不取貨,即是常見糾紛之一。民眾與商家務必釐清各自權益與責任,以免誤觸法網。 撰文:余佳璋 案例故事:網購模型未取貨 商家揚言提告 阿華在網路購物平台,以超商取貨付款的方式購買限量紀念款鋼彈模型,商家也快速出貨。但在商家通知鋼彈模型到貨後,阿華卻意外發現住家附近某一間模型玩具店因為要結束營業而出清特賣,同款商品價格只有網購的半價。 最後阿華決定到模型玩具店面購買,因此沒有去超商取貨。阿華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沒想到網購商家發現阿華不取貨,揚言對阿華提出民刑事告訴。 網路消費是當前民眾常用的購物方式之一,買家難免會發生疏忽而忘記取貨,又或是取貨前突然反悔而棄單,網傳上述行為可能須負法律責任,讓不少消費者擔憂。 網購猶豫期非人人適用 惡意棄單可能構成犯罪 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廖友吉認為,網購不取貨的情況,有多種可能,以案例中阿華的情況來看,尚無須擔心法律責任。以下針對3個常見問題,分別進行分析。 問題1:因反悔或忘記而沒有取貨,是有罪的嗎?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前段規定,網購消費者有7天的猶豫期,不用說明理由或是負擔費用,即可以解除契約、退貨,所以如果因為反悔、忙碌而沒有取貨,原則上是不會有法律責任的。 另外,若網購商家公告不得棄單、不得退貨,或是「下單後不得取消訂單,否則將提出告訴」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5項規定,會因為違反同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而無效。 問題2:下訂什麼樣的商品卻沒取貨,需要負法律責任? 廖友吉指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規定,網購消費者的7天猶豫期是有例外的。 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如果是容易腐敗的、客製化的商品,或是報紙期刊雜誌、經消費者拆封的影音商品、電腦軟體、個人衛生用品等,就不適用7天猶豫期,消費者不能任意解除契約或是不取貨,否則商家還是可以依法請求運費及商品價金。 問題3:若是任意下單、多次不取,商家可以提告嗎? 廖友吉指出,有時網購商家會聲稱要依《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提出告訴,不過,網購商家必須證明消費者主觀上「意圖損害他人」,因此刻意在下單後不取貨,然而消費者的主觀意圖究竟是什麼,其實不容易證明。 實務上確實曾有判決認為任意下單、多次不取貨已構成《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509號刑事判決),不過也有判決認為不取貨的原因很多,未必是基於「自始無意給付之不法意圖」,就算消費者不取貨,應該也只涉及民事不履行買賣契約的問題,不構成《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上訴字第120號刑事判決)。 至於民事責任部分,廖友吉分析,有法院判決認為,如果是「意圖損害賣家之利益,故意上網購物下標後卻未取貨」,的確可能構成《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不過商家還是要證明消費者主觀上有「故意」。法院也指出,「原告雖主張被告經通知到貨後故意不付款取貨,然網路購買商品後不付款取貨之原因眾多」,最多只構成債務不履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壢小字第1611號民事判決)。 雖然網購消費者原則上可以不取貨,不過還是建議民眾想清楚再下單,也要小心例外情形,以免衍生糾紛勞心勞力。 無法適用7天猶豫期的商品與服務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僅示意,內容僅供參考,投資請謹慎為上) 文章出處:《Money錢》2024年11月號 下載「錢雜誌App」隨時隨地掌握財經脈動

浪凡 盤中強彈 4.3%:影視 IP 熱度帶動,但短線震盪下支撐在哪裡?

浪凡(6165)股價上漲,防禦型題材吸引資金迴流 浪凡今日盤中股價強勢上漲4.3%,報55.8元,明顯優於大盤。主因在於上半年 EPS 達 2.12 元,年增逾 4 倍,法人看好其數位內容業務免疫全球關稅衝擊,成為資金防禦型首選。加上近期主投電影《角頭-鬥陣欸》上映,IP 題材熱度推升品牌聲量,吸引短線買盤進場。 技術面震盪、籌碼面分歧,短線操作宜觀望 從昨日技術面來看,浪凡股價連三日黑 K,跌破 100MA,且週線、季線皆呈下彎,日 KD、月 KD 指標同步走弱。籌碼面上,外資近兩日賣超,主力分點也偏空,主力近 5 日買賣超僅 2.8%,法人籌碼未見明顯回補。短線量能雖有回溫,但籌碼分歧,建議投資人暫以觀望為主,留意支撐位與量能變化。 公司業務聚焦數位內容,IP 跨界佈局推升長線價值 浪凡主力業務為直播平臺「浪 LIVE」,深耕數位內容與即時互動服務,近年積極跨足影視娛樂,強化 IP 經濟與粉絲社群變現。基本面持續成長,法人預估 2025 年 EPS 上看 3.91 元。總結今日盤勢,短線雖有籌碼壓力,但基本面與 IP 題材仍具長線支撐,建議留意回檔後的低接機會。